离婚所引发的新旧心理失落问题
(黄维仁博士)
离婚对自卑感重、自我观念低落与依赖性强的人,会造成更大的痛苦。这些人本来就有不少残存未解决的问题,心中也暗藏着许多未经处理的失落。离婚会使这些旧的创伤和失落一并引发出来(我会在第四章复建期的调适重点一“解析”中详细讨论这点)。
当一个人开始意识到新旧各种强烈的失落时,哀恸与悲伤的情绪,便如无法遏止的浪潮般,汹涌而至,甚至把整个人淹没。
处于哀恸状况的人经常会出现的症状包括:失眠、疲倦、口干、喉头肌肉紧缩、没有食欲;经常一个人发呆、叹息、注意力不能集中、情绪变化快而极端;有时情感麻木、枯竭、身体僵硬、没有感觉;有时却一下子悲从中来而热泪纵横。
许多离婚当事人无法接受自己的不幸,懊恼自己当初没做对选择。每当他们想到自己本来可以不必经历这一切痛苦时,就悔恨不已。他们为已经不存在的半杯水懊恼,平添许多痛苦。
更有些完美主义者,白白吃了双重的苦——离婚已经使他们够难过了,然而他们对离婚的反应,却使自己更难过。他们期望自己能克服离婚的痛苦,但看到自己竟为了离婚而如此难过时,便对自己大失所望,为自己没能克服哀伤而难过。
根据研究,有3/4的离婚者出现抑郁的现象与轻生的念头。
此外,既想亲近朋友,又想远离朋友的矛盾心理,也十分普遍。他们心里伤痛,希望有人给予安慰,然而当人们靠近他时,离婚者又常很矛盾地紧闭心门,生怕别人太靠近,会带给自己已经破碎的心更大的伤害。
在离婚的哀恸之中,有上述各种反应是正常的。然而在伤痛中的人,必须学习疏导自己的情绪,处理自己的创伤。如果不去控制自己的伤痛,就会被伤痛所控制。一味地“否认”、“压抑”自己的伤痛,除了会造成心理上和调适上的问题,更易导致头痛、哮喘、肠胃溃疡等心因性疾病。 |